彰顯主復活生命 郭建男傳道
主題讀經:新約聖經《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前言
「耶穌復活」對信主的人而言是一件重要的事,如果祂沒有復活,祂無法勝過死亡,祂就不是神,只是一般人,而我們所傳、所信的便是枉然。《馬太福音》最終章描述耶穌受難後第三日復活,並向門徒顯現門徒,吩咐他們去宣道及牧養。主既復活成為初熟的果子,照樣在基督裡的眾人也要復活,彰顯出主復活的新生命。
本文
一、成為主復活見證者(1-10節)
(一)愛主婦女見證主復活
主耶穌在世的時候,曾屢次向門徒預言,死後第三天,祂必要復活(太十六21,十七23,二十19,二十六32)。按照猶太人算日數的方法,祂確實在死後第三天復活了。
跟隨見證主復活的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也就是耶穌肉身的母親),並有西庇太兩個兒子(雅各和約翰)的母親(約二十七55-56)及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約十九25)。
這些愛主的婦女雖然社會地位不高,但為了感念主的恩典,繼續留在墓園尋查耶穌身體的下落,結果讓她們成為主復活的見證者。
(二)天使見證主復活 第三天清早,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帶著香料來到墓前,發現主耶穌的身體已經不見了,經過天使顯現告知她們要回去跟門徒說之後,主耶穌也在她們回程時,親自顯現加添信心。
二、勿當主復活敵對者(11-15節)
(一)勿當主復活的不重視者
祭司長、長老和兵丁即使知道了、看見了也不肯承認,是不相信、不重視主復活的見證者,提醒我們勿忽視、輕看救恩(來二3)。
(二)勿當主復活的掩蓋者
祭司長與長老唆使兵丁說謊掩蓋主復活的事實。跟隨主的人要避免虛假謊言,脫去暗昧的行為,行在光明中(羅十三11-13)。
(三)勿因勢力錢財與神對立
追求世界(權勢、利益)或追求神國,目標只能選一個,提醒我們勿像兵丁因貪戀錢財陷入罪惡的網羅,成為神的對立者。
三、做主復活被差遣者(16-20節)
(一)要當主的門徒
真正跟隨主的人要能捨己背起十字架,放下自我,離去舊人、穿上新人,願意為主奉獻犧牲。
(二)要真正認識主
多疑的多馬事後聽說主耶穌如何向他們顯現,但他不相信,說:「我除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又用手插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約二十24-29)。信心是信仰的根本,當求神賜予我們屬靈的智慧,能真正認識主(弗一17)。
(三)要宣道與牧養
主耶穌復活後,吩咐門徒對主內羊群,以聖愛餵養羔羊和弱羊,對還沒有認識主的迷羊,吩咐他們要積極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
結語
主復活後對門徒的兩項交代:牧養與宣道。正是我們做主門徒的人應負的使命,遵此吩咐能得到主同在的應許。
信仰省思
試想在生活中曾遭遇哪些自己雖不明白,沒看見卻相信的事呢?
中心聖句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____ ____ ____。」(約二十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