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國的待人原則 郭建男傳道
前言
馬太福音十八章裡藉由三個提問來闡述神國裡待人的原則。門徒問耶穌:「天國裡誰為大?」(1-11節)、耶穌問門徒:「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你們當如何?」(12-20節)、以及彼得問耶穌:「饒恕人到七次可以嗎?」(21-35節),最後耶穌以「沒有恕道的僕人」的比喻教導饒恕的真意。
本文
一、謙卑有愛心、不絆倒人
門徒問耶穌天國裡誰為大時,耶穌以小孩、小子為例,教導門徒彼此對待當有的心態。
(一)謙卑有愛心(1-5節)
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太十八4)。世人總想要受人尊重、擁有權利,然而在神國裡所看重的是要能夠謙卑自己,讓神的話語掌權,凡事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要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8)。
此處也進一步談到接待的觀念,不應以外貌、身分、地位差別待人,當以愛心對待屬靈家庭裡的任何人,新受洗、身心軟弱者就像是屬靈的嬰孩(小子),即使只是做到給一杯涼水的程度,都要得到主的紀念。
(二)不絆倒人(6-11節)
若在言行互動中傷害、絆倒(原意為:使人犯罪)人,自己也會相對的受到虧損。
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來丟掉。(太十八8、9)這段經文不是讓人以字面上的意思去執行。其中「手」象徵行為跟做法,在教會裡面當安靜低調做工、親手做工(帖前四11),而非追求表現自己;「腳」則象徵的立場與行事風格,當謹慎行事,具備屬世生活與屬靈的智慧,行在主的旨意中(弗五15-17)。「眼」則代表應追求屬靈眼光的全備,心意的更新變化,回歸到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中(羅十二2),才避免絆倒人的事發生。
二、彼此關懷、挽回、禱告
耶穌教導門徒當積極尋找迷失的羊,不可輕忽關懷的事而任憑他們跌倒。當知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雅五20)。
三、從心裡真正饒恕人
彼得問耶穌:「饒恕弟兄到七次可以嗎?」因為七次已是不容易達到的境界,而主耶穌的回答是七十個七次,也就是完完全全的饒恕。
耶穌接著講了一個「沒有恕道的僕人」的比喻(太十八23-35),主人動了慈心,將積欠一千萬兩銀子的僕人釋放並赦免了他的債;但那僕人卻不肯憐憫欠他僅十兩銀子的同伴,最終那惡僕也受主人無憐憫的審判。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十八35)”從心裏”帶有積極饒恕人之意,而饒恕別人就是釋放自己,使自己將來面對審判時,得以藉著神的憐憫向審判誇勝(雅二13)。
結語
神的國不是死後才實現的天堂,更是今生要在我們心裡、家裡、教會裡實現的生命更新。
信仰省思
門徒為了誰為大而爭論不休,我們也曾這樣,常想為大嗎?
中心聖句
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____ ____的榮耀;只要存心____ ____,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立比書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