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道筆記 Hanna C. 整理
《約翰壹書》中提到了五種人,他們所行的事與所陳述的自己是背道而馳的,因此約翰長老說他們是「以神為說謊的」,也就是活在謊言之中。我們也當藉著查考這五種人,檢視自己是不是過著這五種生活、反省自己的信心和行為是不是相稱!
1、不承認自己犯過罪、說自己沒有罪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一8-10)
聖經教導我們,凡是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一四三2),也就是沒有一個人是未曾犯罪的,若我們說自己從未犯罪就是一句最大的謊話。
所羅門王在建造完聖殿時,曾經向神獻上謙卑的禱告,他也承認世界上沒有不犯罪的人,但是當人自知得罪神,受了神的管教、鞭傷時,懂得回轉到聖殿祈求,就能得主賜下赦免的恩典。(王上八46-47)
大衛王和掃羅王在當王的過程中,都曾經做出得罪神的事:掃羅王擅自留下了神說當滅的亞瑪力俘虜和掠物;而大衛王偷人之妻又殺人之夫。這兩個受膏者在神面前犯下的都是難以饒恕的大罪,但是他們的反應迥然不同:掃羅王不肯認罪,反而當撒母耳先知的面把責任推給百姓、又誆稱自己仍有敬神之心,他如此說謊,自欺又欺神,便被神厭棄,失去王位也沒能善終;大衛王卻在拿單先知點破他時立刻認罪痛悔,雖然他為錯行負起了代價,卻仍長坐王位,神也認定他是合神心意之人。
這些經文事例中,我們找出了面對和解決罪惡的方法: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神對於罪的因應方法是用祂的寶血來洗除罪惡,當我們受洗歸入基督耶穌以後,因這赦罪的洗成為新人、披戴基督,有真理的仁義(即真正的公義)與聖潔、能夠明白是非、識別善惡、辯清真偽(弗四24)。然而我們繼續行走天國路的旅程,卻還是軟弱,常常會犯罪:做出不當做的事情或是不去做當做的事情;此時天上的神仍然繼續願意用寶血洗淨我們,不過先決條件乃是「悔改」。悔改就是回心轉意,不顧及名聲、舞台、財富的損失,回到神面前承認自己做錯了,並且再也不做錯。這樣子,我們必能得到赦免,安息在神的裡面,這就是「得救在乎歸回(歸回的原意就是懺悔)安息」的真諦。(賽三十15)
2、說自己與神相交卻在黑暗裡行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6-7)
在這裡提到的在黑暗裡行,可從其他經文的查考發現有特別指涉的意思:
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約壹二11)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約壹三15)
甚麼人行在黑暗之中,像瞎眼之人一樣呢?是內心含恨、恨自己的弟兄的人!這值得我們深自警惕。 我們在和弟兄姊妹、家庭成員相處的時候,有時候會生氣、會情緒浮躁,但是主教訓我們「生氣卻不要犯罪」(弗四26)
人之所以生氣常常是來自於驕傲和忌妒,不肯用良善的眼光看待或理解別人,若讓這樣的情緒毫無節制地發展下去,便會成為「恨」,而恨人就是殺人,殺人得罪了神,如何能承受神的國呢?(啟二十一8)
曾經有一位丈夫,因為一早要上班,而太太在一旁哄著哭鬧不睡的新生兒使他不耐,因而憤怒,不思協助妻子哄兒子入睡,卻把他們趕出冷氣房,在悶熱的夏夜裡睡在客廳;這位弟兄入睡不久就做了異夢,夢見他拿著手槍打死了兩位無辜的人,原來是主提醒他,他的憤怒是具有殺傷力的阿!感謝神,他驚醒即立刻悔改,請妻兒回房。
行在黑暗中的人不可能與神相交,因為神是光明的,在祂裡面毫無黑暗,所以一個被恨蒙蔽心眼的人,若說自己與神相交、是神的好友,那無疑是天大的謊言。 我們應該要深深反省自己是不是也有對弟兄懷著氣憤或恨意?當快快放下,調整心態、尋求和平,因為我們心中若沒有恨,就必然會行在光明裡,能和主相交了。
3、認識神卻不遵守誡命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約壹二4)
神就是愛,所以神對人生活的要求就是執行愛!在福音書中記載,耶穌與文士談道理,提及誡命的內容,就是!盡心、盡性(生命)、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以及「愛人如己」。(可十二28-31),可見神相當重視愛。
不遵守誡命是甚麼狀況呢?約翰長老進一步的說明:「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一個人不肯愛神也不肯愛人,或兩者只達成一端,是不能真正認識神的。 再進一步來談談愛人的道理:愛人如己是誡命的第二大綱,僅次於愛神。主耶穌曾經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來闡述這個道理。當以色列人被打傷丟棄的時候,看似敬畏神、服侍神的同胞、文士和祭司經過他身旁都不曾停下來協助,唯有被以色列人厭惡、與他們隔開的撒瑪利亞人肯及時伸手扶持他、為他裹傷、帶他到旅店、預先付款……,這種跨越種族與偏見的愛,是耶穌要求與欣賞的,我們應該照此去給予。
簡而言之,愛人如己就是能原諒、赦免別人,不斤斤計較人的過犯、看待人不帶著有色眼鏡,不因為偏見隨意地偏待人,就如同主不偏待人一樣。
主耶穌特別重視赦免的心腸,聖經嚴嚴地囑咐我們:如果我們不免去別人的債,主也不會赦免我們的虧欠,相對的,我們肯原諒人七十個七次,這個愛人如己的愛,就使神願意完全原諒我們!(太六12)(太十八33-35)
4、 不認耶穌為基督(救主)
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約壹二22)
在約翰長老的時代,諾斯底主義盛行,這個異端不認耶穌為救主、不相信復活的事情,以為人生結束就一了百了,這種觀念甚至在教會中發酵,將整個基督信仰的根都毀棄了。
但是救主耶穌成為肉身來世上,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成為赦罪的泉源;三天之後勝過死權復活;如今升天坐在神右邊替我們代求,將來還要再來接我們回到所預備好的天家,這些事實的存在卻是不容否認;不會因為任何人不承認而被抹滅。
耶穌上說:「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十33)可見不認耶穌基督是救我們的神,不但是說謊的,也會使我們失去天上的座位,不可不慎。
彼得長老是第一個指出耶穌是永生神兒子的門徒,但是在主耶穌被捉拿的那夜,他卻三次不認主,撒下瞞天大謊,犯下極羞恥的過錯,但是感謝主,他知道認罪痛悔,後來當耶穌救世大工成全,死裡復活、四十天後升天,又十天後聖靈降下之後,彼得成為了為主勇敢見證的忠心工人,他懂得認罪痛哭得到挽回,從此是實實在在跟從主的了。
5、 不信神的人
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0-13)
我們成為耶穌的信徒,顯然應當不會是不信神兒子耶穌的人,然而約翰長老為甚麼在一封給弟兄姊妹的書信中提到不信神的人是說謊的呢?這是指著還不認識神的人嗎? 不是的!我們或許信神,但是我們卻可能仍然愛著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情;我們或許信神、承認神能力的偉大,但是遇上親情、人情的纏累或威逼時,我們卻常常把耶穌棄置一邊;我們或許相信神,但是我們卻拜心中的偶像,這可怕的謊話,我們連自己被騙也不自知。
我們必須深深自省,不管是甚麼人、甚麼事情、甚麼物品,就算是父母、就算是妻或夫、就算是萬貫的財富或顯赫的地位……,不論甚麼,凡是我們將之看的超過神,這就是偶像,若崇拜抬舉這些偶像,怎麼能說自己信神?
我們不可愛這一切甚於主。因為主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也不可為自己雕刻甚麼偶像(出二十3-4);又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十37-39)
讓我們戒慎恐懼、警醒自守!
這五種說謊的人都是因為沒有真正認識耶穌的愛,所以自欺欺人:不能領會赦免之愛,所以選擇不肯認罪;不肯給予人赦免之愛,所以恨弟兄至於不能和神相交;不相信神就是愛,自然不肯守從愛而生的各種誡命;不明白永生的美好而蒙蔽心眼,不承認耶穌是救贖的主,也不肯停止喜悅那些與主相敵的人情世故。我們在走天國路的時候常常如此,不知不覺就自我欺騙,也欺騙神,有時我們甚至還不以為意,看不見自己的軟弱!
但別忘了主的提醒: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廿一8)如果我們不斷說謊,最終我們就與神的國沒有干係了,那麼此生做耶穌的門徒又有甚麼用處呢? 讓我們恐懼戰兢地作得救的功夫,在主的面前自卑禱告,尋求神,悔改歸主重得安息,我們若肯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仰望主的憐憫,就必有主的幫助扶持直到永生!(猶20-21)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