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奉主耶穌聖名做見證:
我要講的見證是發生在我六年級的時候,歷經千辛萬苦且拚命的思考著努力的練習著,終於進入了夢寐以求的棒球校隊。
但是,「有你真好」盃就給了我一個極大的試題——比賽是在星期六,到底是要去比賽還是去教會呢?如果去比賽,我就無法遵守十誡,但不去比賽,就有99.99%的機率會被大家排擠,且強迫退團。
但是經過審慎的思考,我決定愛主更多一些,所以不去比賽而去教會主的家。結果主還是保守我的,使我免於被隊友排擠及退團的危機。願一切榮耀歸給天上的真神,哈利路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