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甘露】

看見兒女的兒女在主裡 黃誌新傳道

前言

敬畏神、遵行神的道必會蒙福,不但可吃勞碌所得來的、事情順利、妻子在內室好像多結果子的葡萄樹;兒女圍繞桌子好像橄欖栽子,而且能看到神國的好處,不論信仰、婚姻和家庭生活都美滿幸福(詩一二八1、4、6)。

進入婚姻、養育下一代後,父母親一定都很希望兒女的兒女和我們信仰相同,保守在主裡,既然如此,對於孩子的婚姻就要有合乎真理的觀念和正確的作法。

本文
一、 主動關懷引導孩子了解神的旨意(創二十四1-4)、但由孩子選擇

  1. 從小灌輸婚姻觀念、注重婚姻的教育、陪伴孩子成長,如此孩子到了適婚年齡談婚論嫁時,才不會因受教育的觀念和聖經觀念衝突而反彈。
  2. 亞伯拉罕的榜樣
    (1) 主動找適合的介紹人(找最好、最值得信任的老僕人)。
    (2) 根據信仰觀念像介紹人提條件並且溝通:須回本地、本族、父家找自己人;不可將以撒帶離迦南地(應許之地)。
    (3) 有信心相信神必帶領,祝福介紹人(創二十四7)
  3. 利百加的父母明白利百加是神為以撒配合之妻,利百加也已做出抉擇後(父母不應在抉擇上過多干涉,但可以關懷引導),便順服接受,成就好事。

二、 孩子與未信者交往時的因應之道

  1. 父母表明對主內聯婚的態度。(但強迫拆散並非最佳處理方式)
  2. 告知孩子未來可能的發展,但孩子仍須自行決定、負責。
  3. 青年男女如遇到和未信者交往的情況,應在婚前引導對方追求道理,認識真理、接受洗禮、信仰穩定再進入婚姻。

三、 孩子若與未信者結婚如何處理

  1. 表明家庭的信仰與界限
  2. 勿強迫要求媳婦或女婿接受洗禮(彼前三1),以免徒有洗禮,信仰卻沒有扎根,患難考驗來臨時仍然站立不住。
  3. 從生活中實行聖經的道理。多做少說(甚至絕口不提);為了未信配偶(家人)能接受信仰而恆切禱告,自己也要有好行為,讓對方有機會看見信仰的益處,被真理吸引、被感化過來。(林前七12-16)

結語

敬畏神的家庭必然蒙福,而敬畏神不是光說不練,要從內心改變,在行為上體現出來:脫下舊人、穿上新人,在生活中為鹽為光,成為耶穌的見證人,展現出我們真是歸入基督、披戴基督(有基督的形象)、屬乎基督的(弗四20-24)。

信仰省思

  1. 如果我們已尋得一位適合的老僕人來協助關心兒女的婚姻,會想向他提出哪一些重要的條件?
  2. 我們的家中有還未信主的配偶、女婿、媳婦嗎?回憶過去我們在信仰方面如何和他應對,並思考未來怎麼做會更恰當?

核心聖句

你們作妻子的要____ ____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____ ____ ____,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____ ____過來。(彼前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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